休眠账户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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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眠账户 |
条件界定编辑本段回目录
为进一步做好新增休眠账户管理工作,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发布了《新增休眠账户管理业务操作指引》(下称:《指引》),对证券市场新增的休眠账户另库存放及激活工作做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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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眠账户 |
同时,《指引》规定每年12月为新增休眠账户数据的报送期,各证券公司在12月的任一交易日均可向本公司报送已在柜面系统作另库存放处理的新增休眠A股账户数据。
《指引》还对于投资者如何激活休眠账户进行了明确,投资者申请激活沪市休眠A股账户及对应的休眠资金账户,由账户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受理;激活无指定交易的休眠A股账户,可在任意证券公司办理。投资者申请激活深市休眠A股账户,可以在原委托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也可以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激活休眠资金账户,由原委托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
激活手续编辑本段回目录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休眠账户另库存放退出交易系统的提示性公告》,自2007年10月8日起,休眠账户将被另库存放,退出交易系统。投资者若想恢复使用须向证券公司申请办理激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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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眠账户另库存放平稳实施 |
2007年10月8日前,登记结算公司将对各证券公司报送的休眠A股账户以及无指定交易或托管证券公司的休眠A股账户在登记结算系统中实施另库存放,并将另库存放的休眠A股账户数据分别发送给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
目前,投资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向账户指定交易或原委托交易证券公司查询其A股账户与资金账户是否属于休眠账户以及是否被证券公司在其柜面系统另库存放。10月8日后,投资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向任意证券公司申请查询其A股账户是否在登记结算系统中被另库存放。
2007年10月8日起,休眠账户退出交易系统,投资者只有向证券公司申请办理激活手续后才能恢复使用。投资者如需恢复使用休眠账户,可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等材料,按照相关流程向证券公司申请办理激活手续,证券公司不收取手续费。
具体来说,自2007年10月8日起,投资者申请激活沪市休眠A股账户及对应的休眠资金账户,需在账户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激活沪市无指定交易的休眠A股账户,可在任意证券公司办理。申请激活深市休眠A股账户,可以在原委托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也可以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激活深市休眠A股账户对应的休眠资金账户,需在原委托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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